淮旅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娱乐大亨 > 第三百一十一章 互利互惠
  《盛世收藏》放在苏峰电台,当然不能算是完美的契合。

  但是说到底,以《盛世收藏》的优秀,就算稍微有点瑕疵的音频版本,放在苏峰电台,也绝对能撑起相当不低的收听率了。

  就如在教育频道,《盛世收藏》的重播都能那么高的收视率,《盛世收藏》的这种情况,观众一次两次的观看之后,再次倾听,同样会有很不错的感觉。

  所以放在苏峰电台,音频版的《盛世收藏》还是可以拿出不错的成绩的。

  郭建新看着徐清,脸上也是露出了一丝笑容。

  《盗墓笔记》之前,炒热了苏峰电台的深夜档。现在的情况是,苏峰地区内大部分需要晚上值班的人,但凡听电台节目的,普遍会在晚间深夜档的时候,打开《盗墓笔记》所在的调频。

  所以在《盗墓笔记》完结之前,郭建新其实就已经开始想办法联系其他的恐怖节目,最好是这段时间比较火爆一点的《盗墓笔记》跟风节目。

  这样的情况,郭建新在之前几次徐清过来的时候,也和徐清商量过了。

  徐清甚至考虑过,帮郭建新,把《鬼吹灯》的音频版权联系过来。

  徐清自己,对苏峰电台,确实是有情怀的。

  抛开别的情况不提,把《鬼吹灯》拿到电台这里,让苏峰电台的成就再上一层楼,徐清其实也算是挺开心的。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鬼吹灯》,已经是超越苏峰电台可以接受的程度了。

  在徐清本人看来,在盗墓题材的小说里面,《盗墓笔记》还是比《鬼吹灯》更加优秀一些的。

  事实上的话,这都不是徐清个人的见地。

  上一世比较公认的一个情况,就是盗墓小说里面,《鬼吹灯》是鼻祖,《盗墓笔记》是巅峰。

  徐清也是更喜欢《盗墓笔记》的,所以穿越过来,需要一个优秀的深夜节目的时候,徐清也没有多想,就先拿出来了《盗墓笔记》。

  但是说到底,苏峰电台这样的小平台,有着不小的局限性。

  《盗墓笔记》最先拿出,之后,徐清才借用曾雨柔的马甲,拿出了《鬼吹灯》。

  先天上,本身就会有更多的人喜欢《盗墓笔记》多过喜欢《鬼吹灯》,而在这一世,《鬼吹灯》明明比《盗墓笔记》更晚问世。

  而且说到底,曾雨柔当时的文笔,和人家大神相比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苏峰电台平台的局限性,在目前的阶段,《鬼吹灯》还是比《盗墓笔记》火爆了太多。

  在绝大多数外人看来,《盗墓笔记》和《鬼吹灯》应该是一种竞争的关系。在一起竞争最佳盗墓题材作品的桂冠。

  只有徐清和曾雨柔清楚,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徐清期望的,是两部作品,都火爆起来。

  徐清已经刻意的把《鬼吹灯》的粉丝引流到《盗墓笔记》这里了。很早之前的时候雨朦胧的微博就关注了徐清本尊的账号,经常发布一些和《盗墓笔记》相关的信息。

  徐清已经很努力了,但是说到底,这样的人气,根本不是这么直接轻松的就能完全引流过来了。

   事实上的情况是,大部分的读者,根本是不关注作者的微博的。就算是响应大神号召,进行了关注。一般也不会设定为消息置顶,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了解到大神到底发出了怎样的信息。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盗墓笔记》虽然优秀,但是人气上,起码在现在这个初期的时间段,和《鬼吹灯》一直还是有着一定的差距。

  一直到最近,徐清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盗墓笔记》的驻站合同,华宇中文网上已经有了文字版本的《盗墓笔记》。虽然是驻站,但是毕竟已经是可以确定的优秀作品。

   低端写手选择驻站,所得到的推荐位,一般来说是不如同样水平但是却把各方面的情况,全权交给网站进行负责的这种小说,所获得的推荐位多的。网站不会主动去捧红这样的作品。

   但是已经确认确实很是优秀,并且已经有了一定人气基础的情况下。就算不给顶级推荐位,中低档次的推荐位还是可以给的。说到底,驻站这种情况,网站也有盈利。只是比普通合同稍微少一点罢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盗墓笔记》的人气才迅速的提升了起来。

  而且,现在还只是迅速缩短和《鬼吹灯》之间的差距,双方目前为止的差距,还是相当不小的。

  电台能签下《盗墓笔记》,是因为在很早之前,《盗墓笔记》根本还没有一点名气的时候,双方就已经签订了合同。所以当时的价位,整体来说,在电台财政可接受范围之内。

  就是后来几次给《盗墓笔记》提升待遇,在财政上挤一挤,也还是不用太纠结的。

  但是现在《鬼吹灯》的情况却已经不同。

  《鬼吹灯》已经火了,是远比《盗墓笔记》还火爆的情况。

  而且现在,其实早就有不只一家的音频类网站,通过华宇中文网的情况,开始联系购置《鬼吹灯》音频版本的播出权。

  徐清本人,倒是倾向于帮郭建新一把。

  但是事实上的话,《鬼吹灯》自从和华宇中文网签订了合同。

  很多事情,就不是简单的就能自己说了算了。

  上一世的时候,很多写重生娱乐文的作者,经常就是一穿越,直接好几个马甲,把上一世最优秀的那些作品,拿到新的世界。

  先是炒ip,紧接着,就是自己用这些作品,拿出来拍电视拍电影,自己亲自进军影视界。

  但是事实上的话,这种情况,在现实里,其实是有问题的。

  除非驻站合同的形式,其他形式的合同,以后作者只要放心码字就好了,其他所有的情况,其实就已经交给了网站帮忙运作。

  影视剧改编、音频版权、游戏改编版权、实体书版权、等等这些,都是网站方面帮着运营的。

   普通作者就应该把版权交给网站方面进行运作,自己根本找不到门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最后的收益,还不见得比得上交给网站运作。

  普通作者等着按照分成合同收钱就对了。

  但是徐清想要直接用《鬼吹灯》的故事拍电视、电影,有几个步骤根本是跳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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