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旅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留取春色满京都卫蓁宋琅 > 第17章 旧事忆起
“那你又为何要执意寻死呢?”安歌抱一床新的干净被褥来,示意卫蓁先站起来。

卫蓁赤脚踢踏着鞋,站到一边,她的下半身被血染红大半,因流产,身体变得格外虚弱,饶是站,也要扶桌。

“死的勇气你都有,难道你还害怕活下去吗?”

新的被褥换上,安歌又在上面铺了一个单面绣花的红褥子,才扶着卫蓁半躺回床上。

不厚不薄的鹅绒被盖到身上,卫蓁盯着上面素雅的绣花,那一枝傲雪独立的红梅上压了指甲盖厚的雪。

“不是害怕活下去,是没继续活着的指望和盼头了。”她的目光像是压在梅上的那一点雪般冷淡,“我是一个杀手,可我背叛了我的主人,出了皇宫,等着我的,便只有一条死路。”

她回味着往事,回味久了,深情便变得悲戚,好一会儿,她才继续开口问:“你愿意听我讲个故事吗?”

安歌当即搬了张凳子,又抱了盘瓜子来,示意卫蓁讲来。

卫蓁清清嗓子,“我是个孤儿,从我记事起,就已经跟着一群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在暗锋营里跟阎王较劲了。”

暗锋营是她的主人孙友志专门用来培养杀手的地方,亦是一个暗无天日的地方。

在那里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和卫蓁一样,无父无母的孤儿,她们就像是一群野兽,有人是狼、有人是狗、也有人是鼠。

卫蓁七岁那年,教官们把她们驱逐到一个四周围起高高栏杆的深山里,山中有真正的猛兽,而他们、这些大多数连刀都拿不稳的孩子,则要在山中待上三天三夜。

野兽心性的人和真正的野兽较量,活着的人,可以继续活下去,死了的人,便只配被丢到山中喂狼。

“我从小就明白,人命是个很轻贱的东西。七岁那年,我从狼爪下活下来,九岁那年,我又被赶进一个关着老虎的铁笼里。”

她撸起右手的袖子,露出有疤的小臂,“那年老虎扯下我小半只手臂上的肉,所以有了这道疤。”

“把你们和老虎关到一起?”安歌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岂不是送你们去死?”

“我们的命,就是这样的,不是笼里那只老虎死,就是我们没命。”卫蓁苦笑一声,“在暗锋营中,我们的命,就连教官养的一条狗都不如。”

与兽争也就罢了,她还要和人争。

卫蓁清楚记得,她第一次杀人,是在她十二岁那年。

儿时拥挤叽喳的近百人,彼时正剩下三十不到。他们被放逐到一片荒原中,三十人,只有十人可以活着从这片荒原走出去。

虞姬的妹妹,便是在那时死的。

小小的荒原,除了鲜血,就是厮杀,没人会去管旁人的死活,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能够活下去。

“我护着那时我唯一的朋友活到了最后只剩十一个人,她却把刀刃指向了我。”卫蓁顿了顿,“从那一刻起,我便明白,人与人之间不该有信任,至少作为一个杀手,不该把自己的后背放心交给任何人。”

“直到我遇见了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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