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旅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差分机时代 > 第95章 从男爵
  爱丽丝带着两位绅士去了水仙街的一号店,那里的店员们自然认识成衣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因此,爱丽丝大肆翻找服装的行为,没人胆敢置喙。

  这时候的店铺,服装一类的商品并不会像杂货一样摆出来,通常都是顾客们提出要求,店员再根据自己的理解,去非透明的储物柜里取出符合要求的几件衣服,展示给顾客看。

  当然,试穿更是不可能的。

  不过爱丽丝有这个特权。

  她从大敞四开的储物柜里找出一件灰色羊毛毡长外套,递给格雷厄姆警督。

  这种长外套在手臂上半部分还有一片小斗篷,很像是后世的一种风衣。

  为了满足自己的恶趣味,爱丽丝几乎是照着影视剧“探长”的形象,为格雷厄姆警督穿衣打扮。

  她拿出一件近期推出的,年轻人才会购买的圆领衬衫、一件灰色缎面刺绣马甲,一条灰色哔叽布直筒长裤,以及一双锃光瓦亮的黑色漆皮鞋。

  “哦,大概就是这些,格雷厄姆先生,先换上试试。”

  她转身吩咐店员,“带他去你们的更衣室。”

  等格雷厄姆警督被赶鸭子上架去了更衣室,爱丽丝又拿起两个盒子,“史密斯先生,你觉得领带和领结哪个比较合适?”

  “领带,翻领衬衫不太适合配领结。”

  “说得对,就这个了。”

  爱丽丝放下一个盒子,又找出一个圆礼帽,递给一个店员,“把这些也送过去。”

  她又递给另一个店员一张大面额纸钞,“去附近的百货商场买一只怀表,要低调沉稳一些的,嗯……最好是阿尔伯特式双头表链,还有,再买一支做工精良的兔头手杖。”

  爱丽丝在打扮格雷厄姆警督这件事上,热情得不像话,看得鲍恩酸溜溜的。

  “实际上,格雷厄姆警督可能会有些尴尬的,这些东西加起来,应该是他几个月的收入了。”他目的不纯的提着建议。

  爱丽丝不在意地摆摆手,“不管怎么说,我们私底下也是朋友,这点东西算什么?”

  随后她反应过来,“当然,这里的衣服你也可以随便挑的,不过我想,史密斯先生你的品味,应该比我好。”

  从穿着上来讲,鲍恩可是个精致的美男子。

  这时候格雷厄姆警督走了出来,他不常穿制服以外的衣服,走路都透着一股僵硬。

  爱丽丝比了一个这里人不能理解的手势,嘴里说了一声,“完美!”

  跑腿的店员很快就回来了,爱丽丝亲手把怀表放在礼服口袋里,又把镶银的兔头手杖递给他,“走吧!”

  “雪莱小姐,这是找回的……”

  爱丽丝没回头,摆了摆手说道:“送给你了,勤劳的人应该得到回报!”

  马车里,格雷厄姆警督别扭地整理着衣服,他的制服被装在牛皮纸袋里,放在了马车角落里。

  “这些东西要不少钱吧?我……”

  爱丽丝打断他,“不,别提这个,我也是为了不吃闭门羹,您就当是帮我一个忙吧!”

  “可是我不能收……”

  “这不是贿赂,我又没给你钞票。”

  ……

  几轮争辩下来,格雷厄姆警督一直处于下风,索性闭口不谈了。

  鲍恩等两个人拌完了嘴,才问道:“这次去拜访谁?”

  “是住在王子街103号的克拉克从男爵”

  整个麦西亚的从男爵,大概有九百多人,其中三分之一都在温斯特以及温斯特周边的发达城市。

  从男爵看起来等级不高,但实际上在麦西亚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不过他们的地位倒是有些尴尬。

  毕竟从男爵只是一项荣誉称号,不属于贵族阶层,因此从男爵们无法在上院任职。

  而且贵族们对从男爵一流往往是不大看得上的。

  毕竟在一百年前,这个爵位是可以通过金钱购买的。

  说白了,从男爵们的祖上,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土财主”、“暴发户”。

  自从四十七年前,帝国通过了不再颁发从男爵爵位的法案以后,这群人更是成了众人眼中的“幸运儿”。

  这位克拉克从男爵倒不是什么暴发户出身,他的祖父虽然也是个生意人,但同时也是某个同姓伯爵的远亲。

  几个人到了地方,雪莱家的家徽,成了很好的敲门砖。

  管家没有怪罪他们的不请自来,反而准备了茶点,并通知了从男爵本人。

  克拉克从男爵有不少生意,很愿意和商人打交道。

  “雪莱小姐。”

  爱丽丝立刻伸出手,和克拉克从男爵握了一下手,“克拉克先生。”

  “这两位是?”

  爱丽丝腼腆的笑了一下,“他们一位是我的同事史密斯先生,另一位,是警察局的格雷厄姆警督。”

  克拉克从男爵脸上的热情收了收,倒也没有翻脸。

  “你们是来调查俱乐部的事?”

  格雷厄姆警督解释道:“只是例行问询,稍后我们也会去其他人家里。”

  克拉克从男爵有些烦躁的往后一靠,翘起了二郎腿。

  “没什么不能说的,不过我也是倒霉,谁叫我恰巧那个时候不在场呢!”

  他回忆起当天的场景,说道:“那天我先是射了一轮箭,当时我的箭袋里准备了二十支箭,很快就空了。”

  “我的男仆约翰去后面的器材室取箭支,我就去了休息区。”

  爱丽丝眉头挑了一下,想起一个调查,据说,在麦西亚,最常见的名字就是“约翰·史密斯”。

  “那天我喝了两杯香槟,侍者给我倒第三杯的时候,我就听见崩的一声响声。一开始我以为是谁在测试弓弦,就没有在意,结果没过几秒钟,外面忽然就变得闹哄哄的,我闻声走出去,才知道林奇先生出事了。”

  爱丽丝想起自己射箭那天,洛克子爵的长弓和她用的练习弓都没有特别大的声音。

  “有什么样的弓箭会有很大的声音吗?”

  克拉克从男爵点点头,“磅数大的弓一般声音会比较大,那把弓声音又大又清脆,至少应该要六十磅的拉力,而且不太可能是普通长弓,我猜测多半是反曲弓或者十字弓。”

  格雷厄姆警督一边做记录,一边问道:“俱乐部里有多少擅长用重型弓的人呢?”

  “那可没多少,那东西需要很大的臂力,俱乐部里除了洛克子爵有一把一百一十磅的反曲弓之外,只有两个人用过六十磅以上的弓。”

  他忽然反应过来,“不过我可没说他们就是凶手,至少俱乐部里打理器材室的侍者,也都是会弓箭的。”

  打理器材的侍者有两个。

  格雷厄姆警督和鲍恩对视一眼,苦笑了一下。

  原本以为排除了一个嫌疑人,结果现在嫌疑人又多了两个。

  他们记录下另外两个用重弓的俱乐部成员,以及两个侍者的名字,这才向克拉克从男爵告辞。

  “雪莱小姐,如果您下次是因为生意上的事找我,我会更高兴的。”

  告别的时候,克拉克从男爵神色里还带着点遗憾。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