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诚家的房子紧挨着的一棵榕树,是在志诚八岁生日时爸爸种下的。那一天他正式从深圳迁居到这所新建成的房子里,准备上学读书。如今榕树已是茂密繁盛,足以跟燕子面馆对岸那棵上百年的大榕树相媲美,在它的庇荫下避暑纳凉,即便是中午时分火辣辣的骄阳也显得柔情媚态。

午饭完毕后,晧熙帮阿嬷洗起了餐具,刚开始阿嬷死活不肯答应,哪有让客人洗碗的道理,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他,只能放任他去了。奕瑀摇着手中的芭蕉扇,看着正在洗涮的晧熙,笑着说:

“你有跟他说克新的事吗?”

“克新的事?”志诚不安地看着他,说,“你怎么知道的?”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啦,估计吴雨轩也早就知道了。”奕瑀说。

“知道什么?”

“知道克新喜欢她,而且是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噢……”

晧熙走了过来,伸伸腰,舒活舒活筋骨,然后抢过奕瑀手中的芭蕉扇,慢腾腾地扇起来,说:

“你俩嘀咕什么呢?就知道在说我坏话。”

“克新很久之前就喜欢吴雨轩,”奕瑀单刀直入,不似志诚那般吞吞吐吐。

“啊……”晧熙手中的芭蕉扇掉在了地上。

“你是后来者--”奕瑀笑着说。

“爱情不分先后!”晧熙捡起芭蕉扇,使劲地扇了又扇。

“所以觉得还是跟你说一下比较好。”志诚不无担忧地看着他,“至少你们还是--朋友吧?”

“情敌是板上钉钉的啦--”

“你闭嘴,我问晧熙呢!”

“怎么说呢,”晧熙叹了一口气,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如果真是这样,也是没办法的事,不是吗?我当然想跟他做朋友,至少现在我们还是朋友。”为什么他的爱情之路如此坎坷,难道真得牺牲友情才能大获全胜吗?他必须想个两全的方法,“我想--你们有什么办法吗?”

“俗话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二选一吧。”奕瑀说。

“你怎么老是这样泄气,”志诚不悦地盯着奕瑀,说,“我想至少可以继续做朋友,亲兄弟都可能会同时喜欢上一个女人呢,难不成他们都得反目成仇?”

“你想做朋友,并不代表别人就想跟你做朋友,”奕瑀说,“即便表面上维持朋友关系,见面时点点头,鞠鞠躬,彼此寒暄几句,也就仅此而已。所谓朋友兄弟,不过面子工程罢了。”

“总之,克新是个好人,就这么简单,我不想失去这样的好朋友。”

“我也知道他是个好人,难道我们中间有坏人吗?”奕瑀解释说,“只是克新有时候确实让人感到头疼。他越是沉默寡言,越是让人害怕--”

“不管怎么说,”晧熙呼出一口气,“我是不会放弃雨轩的,我也不想失去克新这个好朋友,更不愿伤害他。至少我们可以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笑死人,如果能够公平竞争,你就不用担心伤害到克新了,也就只有志诚这样的好好学生才会相信所谓的“公平竞争”能带来公正和友情。奕瑀心中一震,还是把心里话说出来好,免得往后心生遗憾甚至后悔。

“你们根本就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谈何公平竞争?”他淡定地说道,“我敢打赌,雨轩一定对克新动过心,或许对你志诚老大哥动过心--你们不用这么瞪我,少男少女,从小到大同处一个屋檐下,情窦初开时难免会思觅初恋,心中互相爱慕彼此,这是人之常情,自然而然的事情。你们在同一个乡村里成长,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里念书,有爱慕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啦。除非,除非你长得特别丑,女孩子一见到你就倒胃口,那你就算得上是青春期的特例了。”

“你这不明显歧视长得不好看的人嘛?”志诚不服地说。

“我可没这个意思,我说的不过是事实罢了。”

“这么说来,在你眼里我和克新也长得--挺好看的吧?”

“在我一个男人看来,你们都长得挺帅气,”奕瑀笑着说,“何况是青春期的少女呢?难道她们的眼光比我这个大男人还差?”

“你都会说是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晧熙沉默许久后终于开口道,“青春期的初恋只是昙花一现的白痴梦而已,都是不算数的。我也初恋过,志诚也初恋过,你林大公子想必也初恋过,结果怎么样?是不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就移情别恋了吧。慢慢归于平淡,恢复正常的情感,只留下淡淡的回忆,虽然很美,那也只是人生必经的一个过程而已,这就是初恋,不是吗?所以我没什么好怕的,即便雨轩现在心底里喜欢着某一人,我也不在乎。只要他们没有真正在一起,没有正式确立男女朋友关系,那我就可以理直气壮正大光明地追求她,这是我的权利。我才不管什么初恋不初恋!”

“强!耗子你厉害!”奕瑀数起了大拇指,转头盯着志诚看,“老大,你的初恋是谁?说来听听。”

志诚笑而不语。

“说来听听嘛,能告诉耗子就不能告诉我吗?”

“是他的初一同班女生,叫做晓纯--”

“反正你们从来没有见过她,”志诚脸庞泛起阵阵红晕,“说出来你们也不认识--林奕瑀,你的初恋是谁,我倒是很好奇!”

“我不会告诉你们的--这是秘密。”他孤标傲世般昂起头看着榕树,说,“我敢打赌,雨轩就是克新的初恋。耗子,你的初恋不是吴雨轩吧--”

“她不是我的初恋,却是我的最爱!要论真爱,吴雨轩是我的初爱!”晧熙说道。

“祝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谢谢!”

“那克新呢?”志诚问。

“他,应该没--希望了。”奕瑀重重叹了一口气。

奕瑀他们并不知道克新曾经是燕子姨的头号防备对象。燕西施总觉克新有意接近自己的女儿纯属动机不良。从他犀利火亮的眼神中,燕子能感觉得到仇恨的火焰在星星燎原。虽说还是一个孩子,然而生活对他却充满了苦难和艰辛,可她何尝不是?

虽然她是个大人,但她的心比他这个年轻人的还要脆弱。如果克新八岁时的孩子心是一小块面包,是谁都可以捏一捏,不过扭曲变形而已;那她四十岁的大人心则是一只生鸡蛋,是谁一捏就必定粉身碎骨的。有一次,大概十年前,她冷不丁跟他说道:

“你要报仇,一定要去找雨轩的爸爸--吴雄国!对我们孤儿寡母下手,纯属孬种。”

她以为他会被吓到,相反他居然淡定自若地回答:

“等我长大后我会抓到他的!我一定要把他抓到阿姨和雨轩面前,让他在大家面前跪地求饶!”

“哈哈哈!那我们是同一战线的啦!”

后来克新在慢慢长高长大,燕子也多了一个帮手。当赚钱养家成为人生第一要务时,仇恨和愤世嫉俗自然而然就消退得杳无踪迹了。可十年前的这一幕对话,雨轩却刻骨铭心,每当想起时恍惚就在眼前一般。一大一小,满腹里全是可怕的仇恨!

妈妈对全村里的孩子都心存芥蒂,包括雨轩大伯的四个孩子。她和哥哥弟弟从小就宛如小囚犯一般被妈妈束缚甚至是赤裸裸禁锢在小小的屋子里,不准他们跟任何人说话、交往。她常常大喊大叫什么“他们谁也不会放过我们孤儿寡母的!”,“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儿女,他们祖宗十八代,统统不会放过我们!”。

特别是雨轩爸爸逃跑后的前几年,歇斯底里和疑神疑鬼成了燕子西施的常态:摔盘子,砸东西,动不动打骂孩子,甚至用鞭子抽;喜怒无常、暴跳如雷,进而气急败坏--这就是雨轩的妈妈!那几年时光,简直如同地狱。终于有一天,雨轩的弟弟吴雨鹏痛骂妈妈一顿后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信。那年他才十岁。

但雨轩一直爱着她的妈妈,爱着哥哥和弟弟。她清楚知道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迫不得已,甚至是理所当然的。妈妈总在痛打他们一顿后,就把他们抱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撕心裂肺的呼喊声响彻云霄。兄弟俩对父亲充满了铭心镂骨的仇恨,而雨轩则天天跪倒在榕树下乞求上苍保佑爸爸浪子回头。只要能让爸爸回到他们身边,就算牺牲她的一切也无怨无悔。

但爸爸始终无踪无影,连警察叔叔都无能为力。有一天,妈妈突然消失了,撇下他们兄妹三人,一走了之,跟爸爸一样踪迹全无。整整两年的时光,他们三人蜷居在黑暗的屋子里,常常抱头痛哭;也就在这两年里,他们学会了种菜、做饭,学会了一套自我生存的本领。有一天大伯还偷偷给他们家安装上了一只久违的电灯泡。他说:

“你们要记住,千万不能说灯泡是我带来的,你婶婶要是问起,就说是你们捡到的,懂吗?”

他们点点头。婶婶是一只张牙舞爪的母老虎,连大伯都怕得要死,何况他们小孩子?这两年幸好有大伯偷偷救济,不然他们早就活活饿死在家里了。

“不用谢我,孩子们,我无地自容!”

有一天他们看到大伯一个大男人居然也哭了起来,心里难受到嚎啕大哭……

时间是一剂淡忘的良药。正当他们兄妹三人熬过最艰苦的岁月后,突然有一天妈妈像陌生人一样出现在他们眼前。她穿着不算华丽,但不失丰腴稳健。她说她是出去赚钱,目的只有一个:养家,养活他们三人。他们信了。

燕子在原来房子的基础上建立起了今天这家“燕子面馆”。刚开张时不免有些人故意捣乱,直到有一天燕子拿把菜刀架在一个老男人的脖颈上,全乡人才对她刮目相看。面馆的生意渐渐红火起来,毕竟这是南朝乡唯一的一间饭店,确切的说是小吃店。

“阿姨你好厉害!”克新佩服得五体投地,“你简直是真男人!”

“得了呗,我不过吓唬吓唬他,哪晓得他那么怕死,孬种一个!哈哈哈!”

“哈哈哈!”

克新和燕子家的三个孩子捧腹大笑起来。笑声之余,雨轩想起了老奶奶。她很想告诉妈妈,在那可怕的两年里,是大伯、阿甘爷爷还有老奶奶救了他们。可是她不敢开口,她知道一提起这三个人,燕子面馆的老板娘会气得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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