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旅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那是我女儿和我妹妹 > 第四十二章 沐小仙报道
  到了海城,早就有着两辆车在等着众人,一行人低调的坐上车后直奔天安大厦。

  这还是平行世界工作室建立之后林鹿第一次正式前来报道,也是第一次正式上班。当然,两个小姑娘肯定是不能忘的。

  将车停在了地下车库,坐电梯直接来到了五十六层。看着工作室门口巨大的,明显经过设计的“平行世界”四个大字。林鹿不免有些感叹。

  这就是他以后要为之奋斗的地方了啊。

  前台的小姑娘长得挺清秀漂亮的,年纪也不大。是林鹿没有见过的,想来是这段时间新招的。

  但人家却认识林鹿,带着一行人便往里面走去。

  牵着两个小姑娘,林鹿刚进工作室,所有人不管是在工作还是没在工作的都把目光集中在了林鹿身上。

  “恭喜林鹿大大出道!”不知是哪个调皮分子起了头,一群人全都跟着起哄,气氛好不热闹。

  “行了行了,又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都是常规操作,都别跟着瞎起哄了。”林鹿笑着说道。

  不过心里对自己人这样的举动,还是感到很暖心的。

  众人也都明白,虽然工作室工作氛围很轻松,但是毕竟是工作时间,也不能闹得太过。稍微乐呵乐呵就差不多了。

  林鹿的办公室很大,足有五六十平米,里面还有着一个小型的卧室,供休息睡觉用的。

  一屁股坐在真皮老板椅上,林鹿舒服的长叹一声。这感觉就是不一样啊,都感觉自己是一个身家亿万的大老板了。就因为这么一张椅子,这么一间办公室,林鹿整个人都开始飘飘然起来了。

  “瞧你这德行,咱能不能有点见地,别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成吗?”林雨柔很是嫌弃的说道。

  怎么好歹也是个富二代,怎么感觉林鹿完完全全就是个地道的乡巴佬。就像那种老掉牙的都市小说中,从山里、从农村,或师傅死后、或一纸婚约的男主一样。

  见什么都觉得新鲜,但却跟开了挂一样。一路土,一路碾压。

  “你带着两个小家伙在这玩一会儿,我去跟霍姐商量些事情。”林雨柔说完,便离开了林鹿的办公室,直接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两个人的办公室正好遥遥对立,而林鹿这边基本没有什么员工,是比较空的,外面就是休息场所。装修的时候林雨柔特意提出来的,为的就是不想让别人打扰到林鹿的玩耍时间。

  对于自己媳妇的贴心安排,林鹿断然不会拒绝。就算是跨入了娱乐圈,他这种佛系,与世无争的性格依然不会改变。

  毕竟他是个挂逼,直接躺赢,还要那么拼命干什么呢。

  工作室一共两千平米,空间可以说是很大了。里面一般的娱乐休息场所都有,两个小姑娘都按耐不住兴奋,跑出去玩了。只不过就方子晴受累去看着两小家伙。

  林鹿是典型的偷得浮生半日闲,可是闲下来了又觉得很是不习惯。便琢磨着自己要干点什么来消遣消遣这闲暇时光。

  对了,写小说!

  林鹿很早就萌发了写小说的想法,只是这段时间一直没有空余时间,现在好了,可以安安心心搞创作了。

  有着一整个世界的资源,不用白不用。而且现在工作室更是急需用钱的阶段,写本小说救救急,很划算嘛。

  万事开头难,兴致冲冲的准备写小说,林鹿这在写什么上又犯了难。

  首先肯定不能写原先那个世界中的网络小说,篇幅太长,收益周期会比较长。

  光这一点,就删除掉了包括前世大火的斗破苍穹等等在内的很多网络小说。

  思来想去,林鹿终于敲定了书名:《鬼吹灯》!

  作为原先世界大火的悬疑盗墓类小说的鼻祖,鬼吹灯的火爆程度毋庸置疑。

  里面涉及到的人物也好,故事也罢,都是极为出彩的存在。

  人点烛,鬼吹灯;铁三角;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卸岭力士、搬山道人。等等这些东西,无一不是被读者所广泛讨论的。

  而因由鬼吹灯,又有了另外一部盗墓类小说巨作:《盗墓笔记》。在林鹿心中,这两本小说他都很喜欢。

  鬼吹灯文笔精炼,结构严谨,时代感更强烈,底蕴深厚,完美的构造出了一个属于盗墓的世界。使人一接触就陷入了这个玄奇诡谲的世界之中,无法自拔。

  更为难得的是,林鹿很清楚的知道《鬼吹灯》系列所蕴含的商业价值。而且原先那个世界《鬼吹灯》是拍一部火一部,当然不是那些奇奇怪怪挂羊头卖狗肉疯狂蹭IP的粗制滥造的废品。

  而是那些真真正正拍摄的网剧,林鹿就很喜欢其中的《精绝古城》、《怒晴湘西》和《龙岭迷窟》。这三部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属于上乘之作。

  赚钱只是一方面,林鹿还有更深层次的想法。《鬼吹灯》系列要是拍好了,绝对是捧人利器。甚至其中的铁三角,直接可以造就三位一线明星甚至更有过之。

  想罢,林鹿便开始动笔了。可还没开始敲动键盘,又被难住了。

  自己要用什么样的笔名呢?

  片刻之后,林鹿便想好了。就叫做“林深时见鹿”。

  ……

  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斑,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竖葬坑,匣子坟,搬山卸岭绕着走;赤衣凶,笑面尸,鬼笑莫如听鬼哭。

  ……

  简介过后便是整本书的引子,引子完后才是正文的内容,全书的开始。

  ……

  “第一章白纸人。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期间也曾出过一些当官的和经商的,捐过前明的粮台、漕运的帮办。”

  林鹿将书中前清的粮台改为前明,这个世界根本没有清朝一说,自然而然也就没有了百年的屈辱,自强明到华国立国,整个华夏的国力一直是昌盛无比。

  而且林鹿还发现,包括原先历史上的一些名人,在这个世界也根本没有出来。

  这不由让他欣喜若狂,因为这样自己装起逼来会更加的惊天动地,一帆风顺。

  正当林鹿继续写下去的时候,一个电话响了起来。

  “喂,有话快说,没话再见。”

  能有自己电话号码的人都是一些关系不错的,林鹿这么说也不怕得罪人。因为这些人都是不会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一些广告商和什么公司的。

  “林鹿大大,你猜猜我是谁啊?”透过手机,一个俏皮可爱的声音传了过来。

  还想考我,天真。林鹿现在最强的怕就是记忆能力了,一听声音他立马就知道是谁了,自己未来的助理,沐小仙沐仙同学。

  “是不是沐胖胖同学?”林鹿憋着一肚子坏水,挪揄的说道。

  既然想要沐仙来当自己的助理,那么林鹿自然是问韩家栋要了沐仙所有的资料的。

  自然就知道这个姑娘特别爱吃,但是又不属于那种怎么吃都不胖的类型。身材脸蛋都是属于那种微胖类型。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有点肉是很好看的,但是肉的主人公却不会这样认为。

  “哇,林鹿大大你太可恶了。我抛弃了所有来投奔你,结果你居然还嫌弃我,渣男,呜呜呜!”

  电话另一头的沐仙委屈的哭道。她现在就站在天安大厦外面,人来人往的,行人多,听见这个可爱的小姑娘的一番话,居然纷纷开始指责电话中的林鹿。

  而且这个腹黑的沐仙居然还开着扩音。手段不错,拉拢建立人民统一战线,有点意思。

  “好了好了,我不就开个玩笑嘛,你在哪儿,我出去接你。”虽然知道是演戏,但林鹿还是妥协了。

  “嘿嘿嘿,林鹿大大,我现在就在天安大厦下面,你快来接我,我都快热死了。”

  虽然两人未曾见过面,彼此之间却很熟悉,这主要得归功于沐仙这个极度自来熟的家伙。

  林鹿说了一声等着就挂断了电话,走到外面,也没有看见两个小姑娘的影子,估计是跑到哪里去疯了。

  既然不在,就省的带着两个小跟屁虫了,跟自家女王打了个招呼便去见那自己未来的助理了。

  ……

  “沐小仙,这边!”

  沐仙一愣神,谁在喊我,是谁在喊我。天安大厦人流量实在是太大了,加上沐仙并不高。

  所以林鹿看到她了,她却没有见到林鹿。依旧瞪大着双眼茫然的四处搜索着。

  突然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狠狠的拍了一下,“啊”的一声立马回头看去,发现正是她日夜期盼的林鹿大大。

  见到沐仙有要激动的喊出声的趋势,林鹿立马制止了她,现在自己怎么也算是个公众人物了,这要是被人弄出点什么新闻就不美丽了。

  沐仙很识趣的没有说话,看着面前高上自己许多的林鹿大大,长相帅气绝对没话说,而且才艺更是非凡。

  想到自己以后就要和自己人生的第一个也可能是唯一一个偶像共事,整个人就激动的不行。

  之前她的老大,顶头上司跟她说董事长找她,沐仙还以为自己犯什么错了,战战兢兢的。

  结果董事长却问她愿不愿意担任林鹿的助理,并且说这是林鹿的意思,而且不愿意勉强自己。

  能够在自己偶像身边工作,她当然愿意,二话不说便答应了下来。

  当然,也只是共事工作而已,其他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沐仙不会有也不奢望有。

  林鹿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助理,嗯,总体来说,还是很满意的。长相甜美可爱,更重要的是,林鹿可是从资料上知道这位主的能力是有多强的。

  于是,一把拽住,直接拖着进了天安大厦。

  路上边走林鹿边对着沐仙说着一些工作上的事情,包括他近期的打算。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跟你说。”

  “林鹿大大你说。”

  “那个,我跟林雨柔有个孩子,叫林小果,所以,我们两,你懂的。”

  毕竟是要跟在自己身边的,这些事情肯定是会知道的,早说晚说都一样。

  “啊?什么?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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